依本校水電設備使用要點辦理,開啟冷氣須同時具備三條件:
條件1:每年5月1日-10月31日。
條件2:上午08:30起至下午16:00止。
條件3:氣象局觀測溫度超過28度。
冷氣設定值:
溫度設定26度以上,風量為自動。
冷氣遙控器:
遙控器使用完畢請掛回搖控器放置盒,普通教室放置盒位置位於導師角
電池電力用盡請至總務處更換電池
其他:
冷氣機非開放期間將會切掉冷氣總電源,以達節電之效。
20220330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