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門縣金湖鎮金湖國民小學水電設備使用要點

102.01.16經101學年度上期第二次校務會議表決通過實施 103.09.03第一次修正,經103學年度上期第一次校務會議討論修改通過實施 112.08.28第二次修正,經112學年度上期第一次校務會議討論修改通過實施

一、配合本校「四省(省電、省油、省水、省紙)計畫實施具體策略」訂定此要點。

二、各項水電設備使用要點:

1、冷氣使用要點

1-1、每年冷氣開放日期為5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。

1-2、各班教室冷氣開放時間為上午08:30起至下午16:00止。

1-3、辦公室冷氣開放時間為上午08:30起至下午第16:00止。

1-4、值日室(保全室)冷氣開放時間上午08:30起至下午第16:00止。

1-5、氣象局氣候報告當下氣溫高於28℃。

1-6、冷氣溫度必須設定在26℃以上,風量必須設定為自動。

1-7、班級實際人數為該班應到人數三分之一人以下時,不得使用冷氣(若該節下課之前後二節皆在原班上課則不在此限)。

1-8、教職員工於上班期間不得使用教職員工宿舍冷氣。

1-9、霧季時,幼兒園中午12:00至13:00可開啟冷氣除濕。

2、燈具使用要點

2-1、非上課期間(如朝會、整潔時間、下課、課間活動等)不得開啟燈具。

2-2、室內空間無人使用時,不得開啟燈具。

2-3、室內空間無人使用的位置,應關閉燈具。

3、資訊設備使用要點

3-1、辦公室及教室電腦主機及螢幕於下班後無人使用時,必須關機。